选货业务规则
为更好的服务现货,满足贸易需求,促进供需精准匹配,中联金推出选货申报系统。本告知书是《购销电子系统客户告知书》的一部分,是对选货电子系统使用的专项说明,未尽事宜按《购销电子系统客户告知书》的有关规定处理。
1. 选货电子系统是购销电子系统的子系统,是中联金为客户提供货物申报、选货应邀的服务现货销售采购的电子系统。系统是实现满足个性化需求,完成货物交付的主要渠道,是有效对接厂家销售和终端采购的服务系统。
2. 注册和交易时间
2.1. 针对新能源材料、不锈钢等大宗商品的不同属性,中联金开辟不同版块分别用于不锈钢产品和新能源材料的货物申报和选货应邀操作。
2.2. 客户须通过中联金官方网站https:// www.zljec.com 的相关版块注册,注册时需填写账号、公司名称、信用代码、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验证通过并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货物上架、货物申报和选货应邀操作。
客户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中指定可供选货的商品购销计划,客户在选货申报系统交易时间内进行货物申报和选货,购销计划的购销截止日不可进行货物申报和选货操作。中联金将公布申报、选货时间,客户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选货应邀。
2.3. 中联金有权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市场实际情况,调整可进行货物申报和选货应邀操作的购销计划以及货物申报和选货应邀操作时间,具体调整内容以中联金的最新公告为准。
3. 商品上架、货物申报
3.1. 客户在规定的商品范围内自主进行商品上架、货物申报操作,包括:指定商品种类、品牌、材质、质量标准、规格、表面、重量、包装、交货地、交货时间和购销计划、有效期等。客户发布申报信息时,主要内容包括:买卖方向、商品品种、对应合同、生产厂家(品牌)、交货仓库、升贴水、数量(重量)、是否允许被分批应邀等。商品发布的申报内容即合同要约的内容,客户对要约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3.2. 客户发布货物申报信息即视为其确认了相关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要约;其他客户应邀成功后,即视其同意申报客户约定的相关合同条款。
3.3. 客户注册仓单,可进行商品申报。客户可将仓单信息导入系统,自行设置升贴水后通过上架操作将商品上架申报。
3.4. 货物申报商品被客户选货、应邀成功后,客户须立即进行货款结算和办理货物交付手续。客户应立即完成购销计划的确认及仓单的注册过户手续,以便顺利开展后续货物交付业务。
3.5. 货物申报客户可在中联金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设置商品申报的有效期。
3.6. 客户可对未被应邀的申报商品进行下架、撤销或修改,申报商品被应邀之后即不可下架、撤销或修改。
4. 商品选货应邀
4.1. 客户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选货申报系统在已申报商品中查找、选取相应的商品进行选货应邀。客户选货、应邀成功即视其同意相关合同条款,并确认申报商品的选货升贴水作为货物的最终升贴水。
4.2. 客户选货、应邀成功后,则可办理货款结算和办理货物交付手续。客户应立即完成全额货款的支付,以便顺利开展后续货物交付业务。
4.3. 客户在办理货物交付业务时,凭中联金开具的提货凭证或通过系统自行生成、打印的提货单或过户单办理提货或过户手续。
5. 客户进行商品货物申报时,挂出商品价格的升贴水,即确认为最终升贴水,包括地区、厂家、规格等所有升贴水;客户应邀成功时,即认为确认了所申报商品的升贴水。申报商品一经确认,升贴水不得更改,应按选货约定立即开展货物和货款交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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