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交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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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GPPS交付说明

一、相关要求

1.    质量标准:

(1)  塑料GPPS,符合GB/T 12671-2008聚苯乙烯(PS)树脂标准中的规定。生产厂家及其牌号、生产等级要求如下:

商品名称

生产厂家

牌号

生产等级

升贴水

塑料GPPS

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

525

合格品

0

535

+50

江苏绿安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525

0

535

+50

江苏赛宝龙石化有限公司

525

0

535

+50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

525

0

535

+50

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

525

0

535

+50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50S

0

270N

0

 (2)  质量证明书:每批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企业、牌号、批号、质量测试项目、质量测试结果和质量检验结论等信息。

(3)  货物首次交付给中联金时生产日期应在前12个月内。

2.    包装标准:使用原厂原包装,无破损、无污染、无泄漏,每袋净重25Kg。包装袋上应当标明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批次、净重、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

3.    计量方式:抄牌(按原包装标识净重量)。

4.    交付单位: 1吨。

5.    中联金认可的塑料GPPS生产厂家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

(2)  江苏绿安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3)  江苏赛宝龙石化有限公司

(4)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

(5)  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

(6)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入库注册待交付存货时间

购销截止日前一购销日,卖方客户须完成符合合同约定的待交付存货注册手续。

三、货物交付过程

1.    卖方交货流程:

(1)  货物入库前,卖方客户向中联金提交《交货预报单》、提货单、货物明细、厂家质保书。

(2)  中联金审核同意后,向指定交货仓库发出《交货通知单》。

(3)  货物入库完毕且验收无误后,中联金为卖方客户办理待交付存货的注册。

2.    买方提货流程:

(1)  中联金完成货物交付后,为买方客户签发《提货凭证》。

(2)  买方客户在《提货凭证》上填写好提货人信息,并加盖公章、合同章或预留印章,传真或扫描后发送至中联金,中联金将《提货凭证》发送至仓库,提货人带好身份证、行驶证至指定交货仓库办理货物出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