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GPPS交付说明
一、相关要求
1. 质量标准:
(1) 塑料GPPS,符合GB/T 12671-2008聚苯乙烯(PS)树脂标准中的规定。生产厂家及其牌号、生产等级要求如下:
商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牌号 | 生产等级 | 升贴水 |
塑料GPPS | 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 | 525 | 合格品 | 0 |
535 | +50 | |||
江苏绿安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525 | 0 | ||
535 | +50 | |||
江苏赛宝龙石化有限公司 | 525 | 0 | ||
535 | +50 | |||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 | 525 | 0 | ||
535 | +50 | |||
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 | 525 | 0 | ||
535 | +50 | |||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50S | 0 | ||
270N | 0 |
(2) 质量证明书:每批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企业、牌号、批号、质量测试项目、质量测试结果和质量检验结论等信息。
(3) 货物首次交付给中联金时生产日期应在前12个月内。
2. 包装标准:使用原厂原包装,无破损、无污染、无泄漏,每袋净重25Kg。包装袋上应当标明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批次、净重、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并标识产品型号。
3. 计量方式:抄牌(按原包装标识净重量)。
4. 交付单位: 1吨。
5. 中联金认可的塑料GPPS生产厂家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宁波利万新材料有限公司
(2) 江苏绿安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3) 江苏赛宝龙石化有限公司
(4)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
(5) 山东岚化化工有限公司
(6)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入库注册待交付存货时间
购销截止日前一购销日,卖方客户须完成符合合同约定的待交付存货注册手续。
三、货物交付过程
1. 卖方交货流程:
(1) 货物入库前,卖方客户向中联金提交《交货预报单》、提货单、货物明细、厂家质保书。
(2) 中联金审核同意后,向指定交货仓库发出《交货通知单》。
(3) 货物入库完毕且验收无误后,中联金为卖方客户办理待交付存货的注册。
2. 买方提货流程:
(1) 中联金完成货物交付后,为买方客户签发《提货凭证》。
(2) 买方客户在《提货凭证》上填写好提货人信息,并加盖公章、合同章或预留印章,传真或扫描后发送至中联金,中联金将《提货凭证》发送至仓库,提货人带好身份证、行驶证至指定交货仓库办理货物出库手续。